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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》

发表时间:2021-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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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的决议。根据《规划纲要》,“十四五”期间我国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,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,地级及以上城市PM2.5浓度下降10%,在空气质量方面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,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,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。

大气治理领域,传统的脱硫脱硝业务已经进入饱和期,而作为PM2.5前体物和导致臭氧污染的VOCs治理关注度逐渐提高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强化细颗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协同控制,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,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《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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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详细规定了各行各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排放要求与检查细则,下面整理了《通知》中针对印刷行业相关内容。

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仍执行不到位,市场仍存在不达标产品;低(无) VOCs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替代比例较低。

排查使用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企业,督促企业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、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,建立管理台账。定期对含VOCs产品生产、销售、进口、使用企业开展抽检抽查,检查产品VOCs含量检测报告,并抽测部分批次产品。

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鞋革箱包制造、竹木制品、电子等重点行业要加大低(无) 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,加强成熟技术替代品的应用。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时应配有产品标签,注明产品名称、使用领域、施工配比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,提供载有详细技术信息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者产品安全数据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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